会议现场
会上先是组织学习开阳“4·17”重大道路交通运输事故和荔波县“5·25”较大道路运输事故调查报告精神及宣传贯彻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》文件精神;最后安排部署交通运输2017年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相关工作。
一是狠抓道路运输安全大检查,加强对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监督,督促客运站健全安全管理制度,严格执行“三不进站、六不出站”规定,杜绝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站、上车和超员车辆、带病车辆出站。严格落实客运企业卫星定位系统监控使用管理制度,确保24小时专人监控车辆行驶,做好监控记录,有效防止违规运营行为发生。
二是狠抓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,严格查处游船未经许可、船舶未登记检验、船员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,杜绝船舶超载、超航区运行。加强对船舶应急通信设备、消防及救生设施的检查,确保完好有效。深入开展渡口渡船专项治理活动,杜绝非法从事渡口渡船运输的行为。
三是狠抓公交运营安全大检查,加大对公交运营车辆电路、油路、防火防爆设施、应急设备等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力度,杜绝安全技术条件不合格车辆投入运营;加强公交运营指挥调度管理,落实恶劣气象条件下的交通组织方案,确保运营安全。
四是狠抓“谁检查、谁签字、谁负责”制度落实,严格落实检查责任,对在大检查中工作不力、走过场,被上级督查检查组发现存在严重工作疏漏、失职渎职的,要严肃追责。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,依法严惩。
(编辑:冯薇 审核编辑:邹骐聪)